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9月7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国家总体部署,推进本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加快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等事项。
为进一步改革市场准入制度,简化登记手续、缩短办事时限,根据国务院及国家相关部委制定的方案和意见,我国将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将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等统一为社会信用代码。工商部门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在2015年底前实施。同时,还将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监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这就意味着从2015年10月1日起,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新设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除外)将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存量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时,工商部门将收缴其原来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会议指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我国登记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总体方案和节点要求,着眼于改革开放长远方向,结合上海实际,加快建立覆盖全面、稳定唯一、有效管理、广泛应用的统一代码制度,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管理和服务效能、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奠定基础。
会议强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变了由地方质监部门进行组织机构代码赋码的做法,涉及质监、工商、编办、民政等多个部门,要平稳实施、统筹推进,确保工作不断不乱;要推动有效管理,加强部门协同和上下衔接,优化业务操作流程,减少重复性审查,推动管理从多头到统一转变、资源从分散到统筹转变、流程从脱节到衔接转变;要加强广泛应用,进一步加强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推动部门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数据开放利用,为完善本市法人库和网上政务大厅等建设创造更好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