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就《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2015-2020年)》进行解读


文章发表时间:2015-06-05 08:39:33

  2015年5月25日,商务部等10部门印发《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近日,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就《规划》进行了解读。

  一、规划编制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流通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流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城市流通设施不断完善,一批大中城市的流通功能和节点作用显著增强,我国骨干流通网络的基础初步形成。但是,也存在流通成本高、环节多、效率低,流通网络布局缺乏统筹,发展环境需进一步改善等问题,流通产业发展潜力尚未充分发挥。  适应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新形势、新要求,为加快构建全国骨干流通网络,更好发挥流通产业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进一步提升流通节点城市功能,2012年8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明确提出“制定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

  二、规划编制的意义是什么?

  在新形势下,编制《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2015-2020年)》,对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构建全国骨干流通网络的有效抓手。《规划》立足城市流通产业发展现状,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潜力,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规划布局全国流通节点城市,有利于适度整合分散于各城市的流通设施,推动流通节点城市加强合作,共建共享大型流通设施,引导流通功能衔接、优势互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逐步健全全国骨干流通网络。

  二是发挥流通产业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的客观需要。流通节点城市是流通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通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节点城市协同发展,优化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提升节点城市流通功能,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健全全国骨干流通网络,有利于推动完善现代商品市场体系,充分发挥流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

  三是提升流通节点城市功能的重要举措。流通节点城市经济规模和商品流通量较大,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科学合理规划全国流通节点城市,有利于推动流通节点城市加速发展,进一步释放流通节点城市的发展潜力,充分发挥流通节点城市在引领消费升级、实现创新驱动、优化产业结构和促进资源节约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三、规划的总体框架和重点任务是什么?

  《规划》包括发展现状与规划意义、总体要求、空间布局、增强基础设施支撑保障能力、发挥流通节点城市功能作用、大力推进节点城市流通创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保障措施等八部分内容。确定了完善流通大通道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流通设施、提升流通节点城市信息化水平、建设商贸物流园区、完善城市共同配送网络、发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提升沿边节点城市口岸功能、促进城市商业适度集聚发展、强化流通领域标准实施和推广等九项重点任务。

  四、《规划》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一是加强整体谋划。明确划分出国家级、区域级和地区级流通节点城市,更加符合推动形成全国骨干流通网络、提高流通效率的要求。为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性,地区级流通节点城市的选择,由各省(区)根据本地流通网络体系发展需要自行确定。

  二是注重区域协调。在选择确定流通节点城市时,结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综合考虑有关城市在国家交通、物流等规划中的定位,以及对外开放战略需要等因素,同时注意搞好省内、区域间的平衡。

  三是兼顾国内国际。《规划》结合国家对外开放新形势,将全国骨干流通网络与国际流通网络衔接。在流通大通道设计中,体现了内贸流通与国际贸易融合发展的理念,在工作任务中设置专门章节进行阐述。

  四是体现四流合一。《规划》按照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四流汇集的要求,构建由商流指标、物流指标、信息流指标和资金流指标构成的流通节点城市基础条件评价指标体系,以商流为重点,兼顾物流、信息流、资金流。

  五、如何推动《规划》的贯彻落实?

  为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真正发挥其对全国骨干流通网络建设的指导作用,商务部将采取多种措施加以落实。一是会同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等部门认真做好《规划》实施的组织、指导;二是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三是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适时组织开展评估;四是要求地方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做好《规划》贯彻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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