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公积金支付房租新规细则4月29日落地,将于5月1日正式实行。其中规定,在本市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无贷、正租房居住,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最高限额2000元。
细则规定,只要申请人在上海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与配偶名下没有住房,目前租房居住,那么无论租的是公租房,还是其他住房,都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缴纳房租。同时,不再对房租收入比设限。申请人如租住政府认定的公租房,房租可全额由公积金支出;如租住的是其他住房,每月最高限额不超过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