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2015〕83号
各区县科委(协):
根据《上海市科普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关于 “十二五”期间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配置社区创新屋的通知》(沪科合〔2013〕第4 号)要求,为推进本市社区“创新屋”建设工作的开展,现将有关2015年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参照《关于 “十二五”期间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配置社区创新屋的通知》以及《上海市社区创新屋平台申报指南》(具体见附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组织申报。社区创新屋也可设置在青少年活动中心,但该中心必须对社区居民开放。
二、申报项目请登录上海市科委网站:http://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目录,填报《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 。申报日期为2015年3月30日至4月20日。
三、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市科委将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并对提交的《可行性方案》进行评审,从中择优选取本年度资助项目进行立项资助。
四、市科委对新建创新屋建设项目予以30万元一家的定额资助。
联系人:蓝天
联系电话:13916418955 62629080-210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社区创新屋平台申报指南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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