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产业大发展催生新问题 完善法律法规护航新经济


文章发表时间:2015-03-12 10:32:11

  在本届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指出“要把改革开放扎实推向纵深部分,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持续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并着重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发展和规范网络空间,确保国家安全和公关安全。”字里行间,“法治”理念贯穿其中。张德江委员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也传递出立法为改革铺路、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强烈信号。

  现实中,随着移动互联网飞速发展,各类新的问题和挑战接踵而至,在电信领域,类似微信平台提供的延迟语音、信息图片传输是否属于基础电信业务;当手机QQ等应用已经实现了实时语音通话功能时应当如何定义其性质;手机淘宝以安全为名对微信进行屏蔽,关闭了从微信跳转到淘宝商品和店铺的通道;通信网络诈骗年均增长在70%以上,单笔诈骗平均金额已超3万元。这些现象应该如何看待,如何治理?

  作为来自通信行业的代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浙江公司总经理郑杰在日常工作和调研中发现,在这些新领域,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还没跟上,无论是从效力等级和完善程度上都远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他呼吁,通信业正面临着大变革,我国应尽快加速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从科学监管、制度建设、公平竞争等层面进行规范和明确,更好地解决新问题,维护企业和用户的利益。

  郑杰以通信网络诈骗方面的问题举例说,目前通信网络诈骗的手段越来越多,除传统短信、电话方式,微信、淘宝等社交媒体和网购平台也成为新领域,其诈骗的危害性越来越大。而这类通信网络诈骗事件在打击的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就是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也没有专门机构和专业化队伍,诈骗案件侦破工作困难重重,有的不法分子即使被抓获也因无法可依只能简单处理。

  “重点是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大整治力度和强化惩防体系等措施,成立严厉打击通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专门机构,界定在制止诈骗行为、追回赃款等各个环节的判责标准与处理细则。”郑杰表示。

  就电信行业的不正当竞争现象,郑杰表示,目前我国电信行业实施的是事前监管。但随着网络融合的深入,很多业务变得难以界定,或超出原有的目录范围,从而出现“真空地带”。

  比如,目前传统的广电网络也具有上网功能,人们可以通过计算机、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机顶盒等终端看电视,也可通过电视机联网看视频。但是,目前互联网与电视之间存在着互相屏蔽,这对消费者产生了困扰。以小区宽带为例,有些电信运营商为了抢占小区驻地网的接入权,与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签署协议,排除其他电信运营商接入的权利。这让很多宽带用户失去了选择权。再比如,手机淘宝以安全为名对微信进行屏蔽,关闭了从微信跳转到淘宝商品和店铺的通道,这也让很多网友感到无奈。

  电信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愈演愈烈,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网络时代出现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却力有未逮。我国的电信服务提供者原本只有三家基础运营商,现在已有两万多家增值服务提供商,用户的权益如何保障,企业间的竞争如何规范,三网融合如何统筹?这都需要一套完善的法律来界定。

  目前电信行业仅有一部《电信条例》,以监管传统通信业为主要内容,《电信法》缺位已经对整个信息经济的健康发展形成了羁绊。

  郑杰建议,加快《电信法》的出台,明确以下内容:一是要建立面向三网融合的监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广电企业应颁发固定通信、移动通信和互联网接入等牌照;取得视听许可的电信和互联网企业可以通过电信网、互联网提供电视服务。二是将我国的电信业务准入分三类:审批、登记和备案,减小许可的范围,减小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难度。三是建立便利于电信建设的法律制度,应明确设立基础电信运营商的通路权。四是建立公平、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解决最后一公里的接入问题,解决电信业中特殊的不正当竞争问题,建立治理垃圾短信、垃圾电话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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