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启用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

沪地税个〔2015〕1号

各区县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自贸区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市民及时了解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拓展个人获取、使用纳税信息的渠道,市局决定从2015年3月1日起开通“上海市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并启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经实名注册后,均可通过上海税务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等渠道,登录“上海市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已代扣代缴明细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并可自行下载或打印纳税清单。个人也可凭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本市税务机关设立的自助办税终端(即ARM机)上查询或打印。

  二、查询系统、纳税清单启用后,将首先提供2014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查询和纳税清单下载及校验功能。今后将逐步扩大信息查询范围、扩展查询渠道。

  三、对需要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的纳税人,各分局应继续按规定在办税服务厅做好《税收完税证明》开具工作。

  四、启用查询系统和纳税清单是本市优化纳税服务的一项新措施,各分局要加强宣传推广工作,主动介绍查询渠道和操作方法,上海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窗口部门要耐心细致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

  五、各分局要高度关注纳税人反馈的信息,了解纳税人的需求。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要按照市局明确的责任分工及时研究解决。对需要集中研究处理的问题,各分局应及时上报市局,以利于进一步完善服务措施。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样张)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2月26日

文章附件:
相关链接: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 ©2001-2003 上海投资网
    投资咨询热线:+0086 (21) 68868336, 68868321
    info@shanghaiinv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