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项目申请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资助的服务平台,需具备以下条件:

1.已列入商务部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2.所在地区已建立由当地政府牵头,商务、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从事中小企业服务专业人员、大学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比例均占60%以上;

4.服务场地(大厅)不少于200平方米;

5.其他方面符合商务部下发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范》、《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信息体系建设规范》要求。

(二)申请服务项目奖励的服务平台或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从事中小企业服务专业人员、大学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比例均占60%以上;

2.具备必要的服务设施和固定的服务场所;

3.具有完整的服务规程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4.申请奖励的服务机构需具备从事相关服务业务的资质(资格),并在当地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二、申报范围

(一)申请资助的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其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已经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且建设内容及投资支出的发生期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提供服务所需的服务场地改造及服务设施购置、实现在线服务功能所需硬件设备与服务软件的购置开发、完善工作站与联系点服务功能所需的服务设施购置等。优先支持自有服务场地的改造项目。

(二)申请奖励的服务项目,服务的发生期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已获得财政支持的项目除外。主要服务项目包括:

1.信息咨询。重点支持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与分析发布,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政策、法律、财税、管理等咨询辅导等服务活动。

2.管理提升。重点支持开展对经营者和业务人员的专业化培训、讲座等服务活动。

3.电子商务。重点支持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网络营销、网络销售咨询辅导等服务活动。

4.市场开拓。重点支持举办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参加各类促销活动所需的组织、宣传费用。

5.融资对接。重点支持组织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与银行、担保、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对接所产生的组织、宣传费用;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信用评价等服务活动。

6.创业辅导。重点支持为拟创业人员提供创业信息、创业辅导、政务代理等服务活动。

7.集采分销。重点支持组织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开展联合采购、统一分销、共同配送等服务所需的组织费用。

8.商业特许经营。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发展商业特许经营提供咨询和培训等服务活动。

9.品牌建设。重点支持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品牌化发展提供品牌设计、品牌规划、法律维权等咨询服务活动。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包括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向商务部、财政部报送的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文件及汇总表,对上报项目提出明确审核申报意见;附件为各单项申报材料及相关表格(见附1-1、1-2、1-3)。

(一)申请资助的服务平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建设的必要性。当地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服务需求,现有服务平台、服务机构发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工作思路。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总体目标等;

3.重点建设内容。分阶段的工作重点、具体内容、进度安排等;

4.运营模式及预期效果。平台运营管理方式、运营经费来源及保障运营的具体措施等。平台建成后的主要服务功能、预期服务效果和经济社会效益;

5.2014年建设预算。建设的总投资情况、主要内容(含与建设内容相对应的投资估算明细表)、资金筹措方式、2014年拟完成的建设内容和预算、申请资金额度、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等;

6.服务平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1-2);

7.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专家对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论证意见;

9.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其他证明性材料;

10.对上述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二)申请奖励的服务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从业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职称、联系方式等);

3.服务机构另需提供获得专业服务资质(资格)、在当地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证明材料; 

4.服务项目申报表(见附1-3,分项目类别分别填报);

5.开展服务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对多家企业集中开展的服务项目请提供开展服务的活动通知(复印件)、服务对象名单、工作总结等,对单一企业提供的服务项目请提供签订的服务项目合同或协议文本(复印件);

6.2013年服务开展情况:如服务中小企业数量、收费标准、客户满意度等;

7.项目收支凭证等证明材料,向企业收费项目请列明收费标准与市场价格(如市场上其他同类服务对外公布的收费标准)对比情况;

8.对上述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四、申报要求

各地应对申报项目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要从顶层设计、预期效果、运营保障和项目管理等方面把好关,为项目建设奠定基础。其中,要通过深入基层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了解申报单位的工作基础、中小企业的真实需求,重点核实服务平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建设条件、可行性及投资来源;通过调研市场普遍收费标准、抽查验证上报材料和被服务企业满意度等方式,重点审核服务项目收支的真实性与收费标准,并在本部门网站上就所有上报的附1-1、2、3进行公示。

附:

1-1. 2014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项目汇总表

1-2. 服务平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申报表

1-3. 服务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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