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国际贸易活跃的今天,贸易往来频繁,在贸易合作过程中存在各类风险,很多贸易公司缺少足够的风险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致使在交易过程中造成损失。以下列举几起贸易公司在贸易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商业风险和最终的解决方式,在有效规避商业风险方面,希望可以起到借鉴的作用。
1. 案例一
某外资公司,选定了一家国内公司作为供应商,国内公司对外资公司宣称自身资金实力雄厚,是国内该类产品品种最齐全的供应商之一,外资公司经过详细洽谈后与该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在支付第一笔货款后,该公司就杳无音讯地消失了。这时,该公司马上意识到可能上当受骗了,就立即开展对目标公司进行相关调查。
经过对目标公司在工商局档案资料的查询,了解到该公司未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其提供的公司注册号并不存在,公司无法人资格。同时,根据该公司提供的办公地址进行实地调查,发现其办公地址所在地其实是一幢商住两用的大楼,所在地址并无人员办公,且办公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大楼保安透露根本没有这家公司在这里办公,也碰到与客户一样受骗的公司前来走访,说明该公司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产品,其对外提供给客户的办公地址是虚假信息,而最后得出结论:目标公司是一家“皮包公司”,外资公司支付的货款只能打水漂了,打官司也未必能追回损失。通过这次惨痛的教训,外资公司感慨若能在签订合同之前对目标公司进行调查就可以避免这次损失,意识到信用调查在商业交易过程中的重要性,表示今后在合作之前一定要对合作伙伴开展相关调查。
提示:贸易公司对于新往来的贸易伙伴,须对对方进行相关调查,确认合作伙伴是否是合法经营的法人实体,有无固定经营场所和产品,诚信度等,这样可以避免与虚假公司进行交易。
 
2. 案例二
某外资公司是一家中国企业的供应商,该中国企业突然增加订货量,同时出现了回款不及时现象。外资公司对目标公司开展深度调查,调查重点围绕目标公司的投资方情况、财务状况、经营状况、销售情况及渠道等开展。
调查公司在调查过程中通过正面方式联系目标公司,了解到目标公司正常开展业务,但拒绝接受任何形式的调查。通过侧面方式和相关政府渠道统计数据得到如下信息:
目标公司成立于2008年,由两家内资公司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其提交的财务报表显示公司2009-2010年没有销售收入,为了确认上述情况,调查公司联系了当地税务局,目标公司2009-2010年未在当地税务机关纳税。由此产生两个疑点:1、目标公司仍然在开展业务,但没有销售收入,为何只进货,不销货。2、财务数据显示目标公司2009-2010年没有实现销售收入,但公司每年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时参加当地工商部门的年检。为此,调查公司进一步深入调查,通过对其投资方的调查,其股东透露目标公司的法人代表已不担任相关职务,而且另一股东已撤资,目标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法人代表和股东信息只是成立初期登记的情况,公司未就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向工商部门申请相应的变更。同时,调查公司发现在目标公司的注册地址有另一家“××有限公司”在运营,通过调查了解到“××有限公司”与目标公司共用办公场所和人员,其法人代表就是目标公司法人的儿子,两家公司是关联公司。
调查结论:目标公司是合法存在的法人实体,但长期经营混乱,“××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只是利用目标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而且目标公司财务状况较差,连续几年都处于亏损状态,偿债能力很弱。最终外资公司经开会商议决定中止与目标公司的合作关系。
提示:贸易公司须持谨慎态度进行贸易往来,一旦发现往来客户用两个企业名称对外开展业务,应该搞清楚二者的关系,重点关注与其签订合同的法律主体的资产规模和经营情况,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当贸易伙伴发生异常征兆时,如公司股东股权发生频繁变动,一年之内公司的办公场所数次搬迁等等,也须保持警惕,防患于未然。
 
3. 案例三
某外资公司主要从事化工产品销售,对其在华的主要竞争对手已有一定了解,于是在掌握行业信息和竞争对手信息不够全面时,盲目扩大产品在中国大陆某区域的销售规模,投入了大笔资金,招聘了大量销售人员,外资公司原以为在该区域的销售情况应该十分乐观,结果没有得到预期相应的回报,产品销售情况较差,亏损严重。此时,外资公司意识到盲目扩大销售规模的举动十分欠妥,他们对市场信息和竞争对手情况的了解不够全面、深刻,获取相关信息的渠道十分有限,因此决定对竞争对手情况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调查,委托专业咨询机构对其竞争对手开展调查。
外资公司首先确认了行业内的十大企业,然后选定被调查竞争对手调查的名单。对竞争对手的调查主要围绕目标公司的产品销售情况、采购情况、销售渠道、市场营销策略、销售部门结构、管理团队、近3年财务状况、售后服务、公司发展计划等展开,尤其对竞争对手在该区域的产品销售情况和渠道作为调查重点。
调查公司通过多种渠道获取信息(政府部门统计数据、企业内部信息、报刊杂志、行业协会、专业人士等),经过对目标公司的深度调查和相关人员访谈,对调查结果进行反复核实,再加上几家目标公司的对比分析、优劣势分析和专业咨询机构的相关建议,为外资公司提供了一份准确详尽的竞争对手调查报告,最终外资公司根据调查报告了解到企业自身与竞争对手的差距,制定了新的销售方案,企业的亏损情况得到了明显的好转。由此可见竞争对手调查在商业决策和营销策略上的重要性。
提示:贸易公司在制定新的营销方案、扩大销售规模、做出重要决策时,最有效的方式是开展竞争对手调查,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要对竞争对手有足够的了解,就能在市场上有立足之地,同时可以避免盲目投资带来的商业损失。
 
4. 案例四
某外资贸易公司计划在中国大陆采购一批产品出口到国外,要在国内选择一家品类齐全、规模大的生产企业作为供应商。外资公司从筛选名单中选择了一家国内公司进行洽谈。在洽谈过程中,从该公司得道一些相关信息,了解到该公司是一家在工商局正规注册的法人公司,成立已有10多年,注册资金8,000万元,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生产员工达到600多人,年销售额3-4亿元,出口比例约60%,主要出口区域是欧美地区、日本、东南亚,客户已有200多家,而且产品通过ISO9001认证。以上情况对外资公司来说具有相当的吸引力,符合其选择供应商的标准。
外资公司经过商议选定该公司作为其中国地区的供应商。但在合同签订前,外资公司听闻这家公司有拖延交货时间的情况,而且该公司一直没有邀请外资公司去他们工厂参观考察,于是立即委托专业咨询公司开展对目标公司的相关调查。
对目标公司工商注册资料的查询,了解到该公司成立至今只有6年时间,注册资本2,000万元,近两年的年销售收入只有5,000多万,产品销售以内销为主,出口量很少,这些信息已与洽谈中了解的信息不符。经过实地考察该公司,又发现公司员工仅200多人,生产场地规模没有当初洽谈时那么大。此外,通过该公司的客户了解到其产品没有通过ISO9001认证,确实存在拖延交货时间的情况,以上所有调查结果充分说明该公司对外夸大自身实力,隐瞒实际经营情况。最终,外资公司没有选择该公司作为供应商。
提示:在贸易往来中,合作伙伴由于实力不济常常会隐瞒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夸大宣传,误导贸易公司与其进行合作,最终造成经济纠纷和损失,因此在合作前应保持谨慎,对合作伙伴进行必要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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