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沪国税法〔2014〕8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市局各业务处室: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根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明确的2014年税收工作总体要求和到2020年实现税收现代化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市税收工作实际,现就切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全面深化改革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意义

  当前,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国家出台实施了以“扶持中小企业”、“宏观调控”、“保障民生”、“转型发展”、“节能减排”、“建设‘两个中心’”等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杠杆”调节作用。例如,下岗再就业、残疾人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调节收入分配,扩大就业再就业;保障房税收政策、提高个体工商户两税起征点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增值税转型、“营改增”试点、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税收政策,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引导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借助税收杠杆的引导和激励,发挥税收调节社会经济的积极作用,是本市税务部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有效实施“扎根工程”和“春风行动”的应有之义和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组织领导

  各分局要深刻认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形成单位领导亲自挂帅,税政、征管、纳服、稽查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作为,提高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各分局应主动分析本区域产业结构和户管特点,不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地。例如,每半年选取1-2个税收优惠政策项目开展政策落实情况分析监控,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应当享受未享受政策”以及“不应享受而享受政策”两种情况。对于确属以上两种情况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市局将择时选取若干分局开展政策落实情况分析监控试点,在此基础上,逐步将此项工作延伸为本系统各分局日常工作,并探索法制信息化的管理新方式。

  (三)加强沟通,提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工作质效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应当加强上下联动。市局各业务处室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并对各基层分局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指导工作。各区县分局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工作,以及配合当地政府做好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完善社会管理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应及时向市局反馈。

  现将近期本市税务部门应予重点落实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详见附件),供工作中参考。

  特此通知。

  附件:近期重点落实的税收政策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4月22日

 

附件
近期重点落实的税收政策
政策类别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扶持中小企业类  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 《财政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65号)
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发票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2]60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2011〕6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1〕10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
其他优惠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09〕11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5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适用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1〕7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
宏观调控类 房产税收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第三条失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一条废止)、《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
保障民生类 免征部分农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居民住房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94号)
养老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
再就业扶持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第三条第(二)项失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1〕51号)
转型发展类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2号)
离岸服务外包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转型发展类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4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第一条失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8号)、《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培训费等费用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批复》(国税函〔2004〕55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第一条第一项失效)
文化创意企业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动漫产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0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第一条、第三条失效)
节能环保类 环境保护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部分条款失效)
节能节水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
资源综合利用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第九条第(三)项废止)、《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2009〕16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第三条第(五)项废止)、《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0〕11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23号)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建设“两个中心”类 航运中心免税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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