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发布《城镇排水雨污水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国家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签署的国务院令《城镇排水雨污水处理条例》的发布,意味着国家明确对民资对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建设的重要性定下基调。
在稳增长成为当前经济导向的背景下,民间资本多次进入了政府视野,其中,城镇基建也成为政府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重点领域。早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要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可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其中就包括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而据调查发现发现,从2005年前后开始,全国就有不少城市开始放开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并开始引入外资、民资。
此外,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提出了近期三年发展目标,其中包括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这是新一届政府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又一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重大举措。
在拓展投融资渠道方面,我国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加大对重点工程、节能环保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和外资进入节能环保领域。我国将加快制定和落实可再生能源的上网和价格政策,逐步扩大峰谷价差,落实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推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完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将污泥处理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
不过,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坦言,多年来,部分城市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对民资的开放程度并不高,全国市场化率只有五成多,而北京等城市甚至还不到五成。“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内建设、运营的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中,只有少部分有社会资本参与,大多数还是掌握在排水集团公司手中。”
业内表示,在地方政府债台高筑、银行系统资金短缺之下,让民资进入我国垄断较为严重的排水和污水处理领域,既可以缓解地方财力不足,也可以为民间资本找到正规投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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