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对国家级开发区进行分级管理


文章发表时间:2012-12-20 09:34:19

    中国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邱丽新13日在长春表示,考虑目前国内国家级开发区处在不同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发展特色,未来拟对国家级开发区进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和服务。

  部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经验交流会13日在长春举行,有来自吉林、辽宁、黑龙江、山东、江苏等8个省区的商务主管部门的官员和16个开发区代表参加了当天的会议。

  邱丽新在会议结束前作总结发言时介绍,目前中国已批复的国家级开发区有171家,另外还有13家正在审批,预计到2012年底将增加到184家。

  通过对其中131家国家级开发区的统计显示,2012年1至9月,这131家国家级开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4万亿元人民币,占全国总量的10%;进出口总额4820亿美元,占全国总量的17%;吸收外资340亿美元,占全国总量的40%。

  “国家级开发区已成为中国招商引资、进出口的重要平台。”邱丽新说,不过,目前这些国家级开发区分别位于中国的东、中、西部,都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

  “新升级的开发区正处在快速集聚发展时期,有着‘少年维特之烦恼’。而像苏州、昆山、大连等地的老牌开发区,经过了20至30年的发展,正在‘中年人的困惑期’。”邱丽新说,鉴于各地开发区开发时间、发展水平、引入投资程度不一,初步考虑对开发区既要进行分类的服务和指导,又要进行分级管理。

  “可能会借鉴星级酒店、旅游景区的管理模式,用评定等级指数来划分国家级开发区。由于各地开发区硬件指数差距越来越小,评定将根据软件水平和综合发展情况,引进国际第三方介入评价,做到公平、公正。”邱丽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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