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1号

现就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表一)中“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部分增加3%征收率,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现行规定,选择简易办法按照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填报。
  二、各地税务机关应做好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宣传和培训辅导工作。
  三、本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税款所属时间: 年       
纳税人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
项目 栏次 应税货物 应税劳务 小计
17%税率 13%税率
份数 销售额 销项税额 份数 销售额 销项税额 份数 销售额 销项税额 份数 销售额 销项税额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                        
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 —— —— —— —— —— —— —— —— —— —— ——
开具普通发票 3                        
未开具发票 4 ——     ——     ——     ——    
小计 5=1+2+3+4 ——     ——     ——     ——    
纳税检查调整 6 ——     ——     ——     ——    
合计 7=5+6 ——     ——     ——     ——    
二、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
项目 栏次 6%征收率 4%征收率 3%征收率 小计
份数 销售额 应纳税额 份数 销售额 应纳税额 份数 销售额 应纳税额 份数 销售额 应纳税额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                        
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 —— —— —— —— —— —— —— —— —— —— —— ——
开具普通发票 10                        
未开具发票 11 ——     ——     ——     ——    
小计 12=8+9+10+11 ——     ——     ——     ——    
纳税检查调整 13 ——     ——     ——     ——    
合计 14=12+13 ——     ——     ——     ——    
三、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
项目 栏次 免税货物 免税劳务 小计
份数 销售额 税额 份数 销售额 税额 份数 销售额 税额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5       —— —— ——      
开具普通发票 16     ——     ——     ——
未开具发票 17 ——   —— ——   —— ——   ——
合计 18=15+16+1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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