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港交易所在港设立合资公司开发新产品及服务


文章发表时间:2012-07-02 11:23:26

    香港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28日在香港签订协议,在港设立合资公司,从事金融产品开发和服务,以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和改革发展,提升中国资本市场竞争力,推动三家交易所国际化进程。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张育军、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香港交易所行政总裁李小加等出席了当日下午在港交所举行的合资公司协议签约仪式。

    姚刚在仪式上致辞说,香港回归祖国以来,内地资本市场与香港资本市场的合作关系不断扩大与深化,两地资本市场逐步呈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良好态势。三家交易所设立合资公司,是加强两地交易所合作的新的有益尝试,对推动两地交易所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是两地资本市场合作的进一步扩大和深化。

    姚刚表示,今后中国证监会将一如继往支持沪、深、港交易所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合作,支持香港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进一步发展两地资本市场多年来形成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曾俊华致辞表示,这是沪深港金融合作的新里程碑,三家交易所的合作,有重大的战略意义。首先,合资公司支持国家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和改革;第二,合资公司有助于推动香港、上海和深圳交易所的国际化进程;第三,合资公司是三方以等额出资在香港成立,充分发挥三地交易所优势互补、互惠双赢的好处。沪、深、港交易所合资公司的成立,标志内地与香港的金融合作踏上新的台阶,并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和改革发展,以及提升中国资本市场竞争力。

    李小加表示,三家交易所长期以来已在多方面开展了良好的合作,新设立的合资公司将为三所合作提供新的平台,同时推动内地和香港两地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合资公司力争于2012年底推出新跨境指数系列,明年于香港交易所推出相关指数期货及期权,随后陆续推出其他结构性产品及交易所买卖基金。

    据介绍,合资公司主营业务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并对外授权指数交易产品、股票衍生品等;主要以三方市场交易品种为样本编制跨境指数;研究开发上市公司分类标准、信息标准、信息产品;市场推介、参与者服务、技术服务和设施建设等。

    合资公司的初始注册资本为3亿港元,由香港交易所、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各出资1亿港元。三所在合资公司占有相同股份,并计划在签订协议后3个月内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董事会将由9名成员组成,3所各派3名董事。联席董事长由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从其委派的董事中提名担任。香港交易所将从其委派的董事中提名合资公司的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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