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他相关税法之规定,我国对企业所得税采取按季度预缴的,年终再进行清缴的方式征收。

所谓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根据预缴税款情况,计算全年应缴、应退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也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经税务机关受理并审核后,办理结算税款手续。

汇算清缴的对象

根据现行所得税法的规定,凡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帐目清楚,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齐全,核算规范,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经税务机关认定适用查帐征收的企业,均应当在年终进行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具体包括外商独资及合资企业。

纳税人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亏损、或处于减免税期,均应按照相关税法的规定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汇算清缴期限

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并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纳税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上述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申报的,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报期限。

纳税申报应当附送的资料

纳税人办理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报表、资料、文件:

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年度会计决算报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案例

ABC 公司2010 年度计提工资薪金185 万元,其中有25 万元为年度奖金并将在2011 发放。该公司将计提的工资185 万元全部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 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实际发放的,已经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的工资薪金。

那么,ABC 公司2011 实际发放的25 万元年度奖金不得在2010 年税前扣除。因此,在汇算清缴过程中ABC 公司2010 年度实际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应调整为160 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 万元。

评论和建议:

如果贵公司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上需要帮助,我们上海东锦商务咨询可以为您提供准备及申报工作,并协助做好同当地税务机关的沟通工作。

上海东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崂山路528号江苏大厦24楼B5 

财税咨询电话:+86 21 6886 8335 转328或232 

传真:+86 21 68868021 

Email: xm@shanghaiinvest.com (Kelly) dw@shanghaiinvest.com (Vicky)

文章附件:
相关链接: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 ©2001-2003 上海投资网
    投资咨询热线:+0086 (21) 68868336, 68868321
    info@shanghaiinv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