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杨毅28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按照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规定,纳入货物贸易早期收获的产品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第二阶段降税。
他说,这将是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实施阶段,大陆自台进口产品降税幅度最大、涉及产品最广的一次降税。届时除30项现有税率在15%以上的产品降至5%之外,超过早期收获产品总数94%的货物均将实现零关税。从具体的产品类别来看,大陆自台进口的冶金、医疗、仪器仪表和汽车配件的全部产品都将实现零关税,农产品、轻工、化工、纺织、电子和机械等其他类别的绝大部分产品,也将实现零关税。
他说,大陆有关部门已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包括及时调整进出口税则、更新通关系统等,以确保这次降税能够顺利实施,保障两岸企业通过这次降税受益。
根据ECFA早收清单,双方将在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后不超过2年的时间内分3步对早期收获产品实现零关税。在货物贸易方面,大陆将对共计539项原产台湾的产品实施降税。
杨毅还在应询时表示,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和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正就扩大个人游试点城市的范围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只要两岸关系继续保持目前的良好发展势头,创造更好的旅游环境,会有更多的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的试点城市陆续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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