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试点发行地方债的主要细节已基本敲定,已选定交通银行、上海银行和另一家全国性银行担任主承销商,由大约20家机构构成的承销团也已组建完毕,预计上海市将在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首批4个试点省市中拔得头筹。”上海某机构的债券交易员6日对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此次上海发债的规模为71亿元,3年期与5年期各占一半,预计最快将于15日前启动发行。此前,国务院批准上海、浙江、广东和深圳首批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财政部10月20日公布的《关于印发<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指出,试点省(市)可以在本省(市)政府债券承销商中择优选择主承销商。分析人士表示,此次上海债发行选定的3家主承销商有两家是本地商业银行,完全符合《通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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