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


文章发表时间:2011-06-22 12:56:28

    香港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联盟国家),即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21日在列支敦士登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协定》),这是香港与欧洲经济体订立的首份自由贸易协定。

  据介绍,《协定》涵盖服务和货物贸易、投资及其他与贸易相关的事宜,如保护知识产权等。《协定》完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协定》预期可于2012年年中生效。

  香港特区政府署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樑在签署仪式上表示,联盟国家是香港的重要贸易伙伴。双方均奉行自由市场及贸易投资自由开放,拥有共同信念,坚决拥护贸易及投资开放和便利化。

  苏锦樑说,这是一份全面和高素质的《协定》,它将促使香港和联盟国家的贸易及投资联系迈向新台阶。同时《协定》会成为一个促进双方经济进一步增长的新平台。

  苏锦樑表示,根据《协定》,双方的商家及投资者均在对方的市场上享有优惠的准入条件。“我们期望商人会好好利用这份作为香港与欧洲经济体系订立的首份自由贸易协定所带来的商机,以开拓和扩展在北欧及西欧的业务”。

  根据香港特区政府提供的最新数据,2010年香港与联盟国家的双边商品贸易总额约为760亿港元。2010年香港输往联盟国家的主要出口货品为首饰、银和白金,以及贵重金属(黄金除外)的精砂、废料和碎料。从联盟国家输入的主要货品包括钟表、银和白金,以及首饰。

  服务贸易方面,2009年香港与联盟国家双边贸易总额约达100亿港元。香港与联盟国家之间的主要服务贸易为运输服务、商贸和其他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以及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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