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鼓励支持大陆企业在台设立农产品采购中心


文章发表时间:2011-03-16 14:39:46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16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大陆方面鼓励和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大陆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特色赴台设立农产品采购中心,与台湾农产品集中产地进行产销对接合作,根据台湾农民的需要常态化采购台湾农产品。

  她表示,目前已有福州超大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云林县设立分公司,经营蔬果、水产品、花卉、茶叶、食品等农产品贸易,今后还将根据需要在台湾其他地方设立采购点。武汉中百集团于本月初在台湾设立了办事处,将逐步开展对台湾农产品、食品和日用品的常态采购。此外,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也将继续利用其组织和供销网络优势开展常态化的对台农产品贸易。据了解,还有一些企业正在探讨采购台湾农产品的有效方式。她认为,这些做法都有助于切实了解台湾农产品的产销状况,逐步建立台湾农产品销往大陆稳定、专业、高效的贸易平台。

  针对岛内有人士对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不同意见,范丽青表示,现在ECFA已经生效,早期收获计划也正式实施,三项后续协商已经开始。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将会证明ECFA对于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对于两岸的交流合作具有多么重大的意义。

  有记者问,台湾方面宣布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第二批开放项目,请问您对此有何评论?范丽青表示,台湾方面增加开放大陆资本赴台投资项目,有利于进一步吸引大陆企业赴台投资,也有利于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对此我们表示欢迎。大陆企业赴台投资有利于两岸经济发展以及携手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是互利双赢的好事情。我们也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有实力、有条件的大陆企业赴台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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