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我国国际收支状况,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
一、什么是我国汇改的总方针?
答:2005年7月建立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是按照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十六届三中全会的精神,根据我国国情和发展战略作出的正确选择,是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特别是加入WTO后适应新的发展和开放格局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是我国的既定政策。此次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仍是这一方针的继续。
二、如何评估2005年以来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
答:2005年以来的汇改是成功的。2005年以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按照主动性、渐进性、可控性原则以我为主有序推进,总体上对我国实体经济发挥了积极影响,为宏观调控创造了有利条件,也在应对国内外形势变化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一是促使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提升核心竞争力,使出口保持了较强的整体竞争力。二是汇率浮动为推动产业升级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提供了动力和压力,促进了出口结构优化和外贸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是企业主动适应汇率浮动的意识增强,应对人民币汇率变动和控制风险的能力提高,外汇市场得到培育和发展。四是向国际社会展示了我国促进全球经济平衡的努力。
三、国际金融危机期间我国的汇率政策是基于什么考虑?
答: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给全球和中国经济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和不确定性,我国适当收窄了人民币波动幅度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这符合我国经济的自身利益,有助于我国经济较快的实现稳定和复苏。在国际金融危机最严重的时候,许多国家货币对美元大幅贬值,而人民币汇率保持了基本稳定,这是我国稳定外需、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需要,也为亚洲乃至全球经济复苏做出了巨大贡献。事实说明,这一决策是正确的。
四、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答:此次在2005年汇改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人民币汇率不进行一次性重估调整,重在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继续按照已公布的外汇市场汇率浮动区间,对人民币汇率浮动进行动态管理和调节,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维护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的稳定。
五、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是否于我有利?
答: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完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是根据我国国情和发展战略作出的选择,符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符合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我国深度融入全球化条件下国家利益的需要,符合我国长远和根本的核心利益。一是有利于促进结构调整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浮动汇率可灵活调节内外部比价,有助于引导资源向服务业等内需部门配置,推动产业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减少贸易不平衡和经济对出口的过度依赖。二是有利于抑制通货膨胀和资产泡沫。增强宏观调控的主动性和有效性,改善宏观调控能力。三是有利于维护战略机遇期。作为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继续推进汇改有利于实现互利共赢、长期合作和共同发展,维护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国际经贸环境。
六、如何将汇改可能带来的负面冲击最小化?
答:进一步推进汇改,需要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力求使可能发生的负面影响最小化。一是要确保汇率波动幅度可控,防止市场力量引起人民币汇率超调的可能性。目前,我国国际收支向均衡状态进一步趋近,劳动力、资源、土地等生产要素价格的上升也影响了我国出口产品的成本,当前人民币汇率与均衡水平相比并无太大偏差,不存在大幅波动和变化的基础。二是要坚持以我为主,使人民币汇率的有序浮动符合我国经济基本面和宏观调控的需要。人民币汇率浮动有助于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但不是针对与特定国家的双边贸易失衡问题。三是在人民币汇率管理和调节中要注意采取渐进方式,为企业结构调整留出相应的时间,使企业逐步消化人民币汇率浮动的影响,促进产业有序转移和升级,保持我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总体竞争力,引导就业更多向服务业转移。四是要加强对短期投机资本的监测和管理,防范热钱大规模流动给国内金融体系造成大的冲击。
七、当前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时机选择是否合适?
答:当前是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改革的有利时机。一是当前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进一步巩固,经济运行趋于平稳,这为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提供了有利的契机。二是我国正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使得这一任务更加重要和紧迫。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三是进一步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实现双向浮动,也是提高宏观调控的主动性和有效性的需要,可应对不同情景下的外部冲击。
八、为什么要参考一篮子货币而不是单一美元来看待人民币汇率水平?
答:随着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我国主要经贸伙伴已呈现明显的多元化态势。今年1-5月前五位贸易伙伴(欧盟、美国、东盟、日本和我国香港地区)进出口已分别占同期我国进出口总值的16.3%、12.9%、10.1%、9.4%和7.5%。同时,资本往来也呈现多样化和多区域特征。在此背景下,人民币汇率如果盯住单一货币变化,不适应贸易投资货币多元化的需要,也不能反映汇率的实际水平。多种货币组成的货币篮子及其变化更能准确反映真实的汇率水平。因此,需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这有利于形成更为科学合理的汇价水平。对企业和居民来说,在当前贸易和资本往来多元化的格局下,不宜单纯依据美元来衡量人民币汇率,而应从双边汇率转向多边汇率,更多关注篮子汇率变化,以人民币相对一篮子货币的变化来看待人民币汇率水平。
九、人民币汇率会不会出现大幅波动?
答: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对我国经济金融稳定会造成较大的冲击,不符合我国的根本利益,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是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人民币汇率不存在大幅波动和变化的基础。目前我国进出口渐趋平衡,2009年我国经常项目顺差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已经显著下降,今年以来这一比例进一步下降,国际收支向均衡状态进一步趋近。人民银行将继续按照已公布的外汇市场汇率浮动区间,对人民币汇率浮动进行动态管理和调节,提高调控水平,改进外汇管理,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维护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稳定。我国将积极有效地实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为人民币汇率稳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十、汇率变动对企业以及就业的影响如何?
答:在主要货币实行浮动汇率制的当代国际货币体系下,出口企业必然要面对本币与其他各种货币之间汇率的变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从事生产销售等各种经济活动所面临的市场环境总是处于不断变化中,包括原材料价格、劳动工资、市场需求、产品结构以及利率、税率变化,等等,很多因素的变动幅度大于汇率。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已达到较高水平,较多的企业已具备积极调整和应对市场变化的灵活性和能力。从我国2005年汇改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恶化前的实际情况看,出口年均增长达23.4%,包括纺织、轻工在内的汇率敏感行业仍保持增长,并未出现显著亏损和关停。总体来看,汇率浮动为推动产业升级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提供了动力和压力,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当前全球经济逐步复苏,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进一步巩固,为继续平稳推进汇改、最大程度地降低其可能的负面影响创造了有利条件。今后,还将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引导和帮助企业加强结构调整。银行部门也将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协助企业管理汇率风险,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进一步推进汇改也有利于增加就业特别是服务业的就业。汇率浮动促使出口从简单加工转向深加工和精加工,拉长了生产链条,细化了分工,增加了就业岗位。特别是汇率有利于优化资源在贸易品部门与非贸易品部门间的配置,当前有助于就业向服务业的转移。目前我国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仍然偏低,加快服务业发展将吸纳更多就业。总的来看,进一步推进汇改对出口和就业的影响利大于弊。我们将积极稳妥地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引导企业加强结构调整,发挥好汇改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
十一、如何发挥汇率政策与其他政策的相互配合作用,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答:在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扩大内需、结构调整等方面,汇率可以发挥积极的调节作用,但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结构性等问题不可能单靠汇率解决,需要与其他政策相互配合来实现结构调整和优化。要继续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占比,扩大消费内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和领域,加快民营经济和服务业发展,理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提升经济效率和内生增长动力。要继续加大进口力度,加快“走出去”步伐,进一步便利“走出去”投资和居民购汇用汇。在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过程中,还要加强对资本流动的监测和管理,加大对非法外汇资金的查处力度。
十二、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对企业和个人用汇有何影响?
答:增强国内企业和居民个人用汇及持有外汇资产的便利性、降低兑换成本,是外汇管理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此次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不会增加银行办理外汇兑换业务的成本。与全球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企业和个人办理兑换业务的成本是很低的。目前银行柜台办理企业和个人结售汇业务的价格是根据银行间市场实时变动的外汇价格加减一定点差形成的。按现行规定,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的日浮动幅度为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千分之五,银行对客户挂牌的美元对人民币现汇买卖价差不得超过美元交易中间价的百分之一,现钞买卖价差不得超过美元交易中间价的百分之四,我们将继续执行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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