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与戴姆勒签署合资经营合同 开发电动汽车


文章发表时间:2010-05-31 09:05: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与戴姆勒股份公司27日签署合同,在中国成立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双方各占一半股权。合资公司将为中国市场开发电动汽车。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亿元人民币。合资公司开发的新一代电动汽车将结合戴姆勒在电动汽车结构和安全领域的专有技术以及比亚迪卓越的汽车电池和驱动技术。戴姆勒和比亚迪将以双方共同创立及拥有的品牌,将新一代电动汽车推向市场。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表示:“与戴姆勒公司一起,我们在发挥双方优势并创立电动汽车新品牌方面已经取得了进展。这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新行动计划。我们将共同努力,尽早将这款新型电动车推向市场。”

  戴姆勒股份公司董事长蔡澈博士说:“在充分发掘中国电动汽车潜力方面,我们新建的合资公司处在非常有利的地位。我们有幸拥有非常出色的合资伙伴。与比亚迪成立的研究技术中心,为我们在这一重要市场不断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

  比亚迪于1995年进入电池领域,拥有领先的电池生产技术,自2003年进入汽车领域以来连续五年高速增长,是中国增长最快的汽车企业。2008年12月比亚迪向全球首次推出双模电动车F3DM,并于2010年3月首次实现对个人消费者的销售。最近,比亚迪推出了纯电动汽车e6,在中国首次实现出租车领域商业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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