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备的企业将享受相关鼓励和扶持政策


文章发表时间:2001-10-06 10:15:34


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文,明确规定:从现在起,生产和使用《当年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中环保设备的企业将享受相关鼓励和扶持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

一、 凡使用目录中国产设备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二、 使用目录中国产设备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实行加速折旧

三、 专门生产目录内设备(产品)的企业,在符合独立核算、能自负盈亏的条件下,其年净收入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 国家经贸委将在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中,重点鼓励、开发、研制、生产和使用列入目录的设备(产品),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项目,将给予贴息支持或适当补助。

五、 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建设项目或政策采购,应优先选用符合要求的目录中的设备(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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