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货政二司司长李波29日在上海透露,去年底以来,央行联合商务部、海关、税务等六部委对进一步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行了调研,目前对扩大试点范围、拓宽境外人民币来源渠道等问题基本达成共识。
李波是在此间举行的第三届长三角地区金融论坛上作上述表示的。从2009年7月6日启动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到今年2月底,我国总的人民币结算金额已达到126亿元,报关、结算、退税等方面都平稳推进,试点情况良好。
2009年底,六部委又联合进行了调研,以了解市场需求,进一步完善制度、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李波说:“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大家主要提出了两个方面的需求:一是认为试点的范围能不能进一步扩大,包括试点的境内区域、境外区域以及试点企业的数量;二是境外人民币的来源和运用缺乏有效途径。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六部委在过去几个月里进行了很多的研究,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对下一步的工作已经形成了基本共识。”
李波表示,根据市场需求,未来央行准备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第一,稳步扩大境内外试点范围和试点企业数量,六部委已经基本形成共识,正在履行相关的报批手续;第二,做好相关配套工作,包括跨境人民币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风险管理系统的完善,信息共享和监管合作系统进一步的改进等等;第三,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扩大境外主体人民币来源和应用的渠道,包括境内和境外两个市场,支持境外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发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有序地对境外主体开放境内一部分人民币市场;第四,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特别是要让其他国家的央行了解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制度安排,以及如何与我国人民银行之间开展货币合作,共同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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