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再迎利好 运费补贴每台提高10元


文章发表时间:2010-03-19 09:41:24

    家电以旧换新试点推广申报刚刚启动,财务部又印发了提高运费补贴的最新通知。通知提出,将对在试点省市范围内招标确定的家电以旧换新单纯回收企业,不分品种和运距,运费补贴标准在原有补贴标准基础上每台提高10元。业内人士指出,这将对城市家电消费的增长起到促进作用。 

    “不要小看这10块钱” 

    财政部《关于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的补充通知》明确提出,为进一步发挥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效用,鼓励企业回收旧家电,对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福州市、长沙市九个省市的回收企业提高运费补贴;且不分品种和运距,运费补贴均提高10元。单纯回收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为再生资源的回收、分拣、简单加工,不参与家电销售或拆解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根据《家电以旧换新单纯回收企业运费补贴标准表》,新标准将针对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五类品种的补贴提升到每台30至60元不等。对此,帕勒咨询公司资深董事罗清启表示:“不要小看这每台增加的10块钱”。他认为,这是对以旧换新的关键物流环节的补充补贴,从总量来看数量将十分巨大,且充分说明了政策的支持力度,会进一步刺激城市家电消费的增长。 

    内需刺激力度在加大 

    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秘书长韩建华也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回收和拆解是影响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效果的关键环节,且从事这两项业务的工厂规模一般不大,在仓储、人力等方面的成本并不低;财政补贴对调动这些环节厂商积极性会起到积极作用。而日前开展的“以旧换新推广实施申报”也将回收体系和拆解能力作为判断省份资格的重要标准。 

    有家电分析师对记者表示,尽管此次增加补贴只是针对回收企业,但对整个家电消费的刺激作用值得期待;并且,从中更重要的是要看到有关部门的态度,说明内需刺激政策的实施力度正在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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