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发布“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新规”助推中国企业“走出去”


文章发表时间:2009-07-17 15:34:17

    为贯彻落实“走出去”发展战略,进一步支持我国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平稳、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分析人士指出,此《规定》的发布和实施,将促进企业的投资便利化,有利于国家和企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并将稳步有序地推动跨境资本交易的对外开放进程。 

    “在当前世界经济金融逐步全球化、一体化背景下,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境内企业进行境外直接投资的需求与日俱增,对简化境外直接投资审批程序和对境外直接投资企业进行融资支持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发布这一《规定》,简化对外直接投资审核程序,扩大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来源,这些措施都将加强企业用汇、投融资的自主权,推动企业更好地‘走出去’。”外汇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刘光溪告诉记者。 

    《规定》总则指出,境内机构可以使用自有外汇资金、符合规定的国内外汇贷款、人民币购汇或实物、无形资产及经外汇局核准的其他外汇资产来源等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也可留存境外用于其境外直接投资。 

    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人就这一政策答记者问时也指出,当前我国正处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时期,经济总体形势企稳向好,进一步简化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出台鼓励企业“走出去”的外汇管理政策,有利于企业更好地把握境外直接投资的时机,降低境外投资成本,促进投资便利化,稳步有序地推动跨境资本交易的对外开放进程,促进我国国际收支的基本平衡。 

    “新规一方面是帮助企业更好利用好国内国外两种市场、两种资源,另一方面,也是助力企业更好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在出口受阻的情况下,国内经济面临产能过剩、需求不足的问题,如果有条件的企业能够很好地‘走出去’,实现结构调整,将化危为机。”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会副会长张其佐说。 

    “从外汇管理角度来看,这是我国外汇管理变‘宽进严出’为‘均衡管理’的重要体现。”刘光溪指出,以前我国人均GDP在1000美元时更多地强调把外资“请进来”,如今我国人均GDP已在3000美元之上,企业具有海外发展的需求,目前需要更好统筹协调“请进来”与“走出去”的关系,稳步有序地推动跨境资本交易的对外开放进程。 

    “这也是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实现我国经济外部均衡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外汇储备已经突破2万亿美元,在这一节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更多参与海外投资,可以减少我国外汇储备快速增长的压力。”张其佐说。 

    针对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可能存在的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为了在国际收支形势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规定》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做出了制度安排。如《规定》明确:外汇局可根据我国国际收支形势和境外直接投资情况,对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范围、管理方式及其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留存境外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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