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
200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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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银行理财资金的投资管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低收入投资者的利益,近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加大客户细分力度,在引导高端投资者审慎投资的同时,尤其要求银行对中低收入投资者进行更有效的保护;强调了商业银行“卖者有责”,加强对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将理财客户分为有投资经验客户和无投资经验客户,并要求仅向有投资经验客户发售的理财产品的起点销售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且不得向无投资经验客户发售。
在投资管理方式上,《通知》提出,商业银行可以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对理财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前提条件是所委托的金融机构必须经过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或认可。
在投资方向上,《通知》对理财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银行信贷资产、金融衍生品和结构性产品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禁止理财资金以任何形式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督促和引导商业银行加强投资风险管理,不得将商业银行理财客户的资金用于投资高风险或结构过于复杂的金融产品。
此外,《通知》中也明确提出,对于具备一定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高资产净值客户,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私人银行服务满足其投资需求,对原有的投资方向不作调整,也不受本通知所禁止投向的限制。
据介绍,截至2009年5月末,各中外资商业银行存续的理财产品超过4100支,理财业务市场规模达到7000亿元人民币,理财客户达到230万人。
为进一步加强对银行理财资金的投资管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低收入投资者的利益,近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加大客户细分力度,在引导高端投资者审慎投资的同时,尤其要求银行对中低收入投资者进行更有效的保护;强调了商业银行“卖者有责”,加强对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将理财客户分为有投资经验客户和无投资经验客户,并要求仅向有投资经验客户发售的理财产品的起点销售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且不得向无投资经验客户发售。
在投资管理方式上,《通知》提出,商业银行可以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对理财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前提条件是所委托的金融机构必须经过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或认可。
在投资方向上,《通知》对理财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银行信贷资产、金融衍生品和结构性产品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禁止理财资金以任何形式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督促和引导商业银行加强投资风险管理,不得将商业银行理财客户的资金用于投资高风险或结构过于复杂的金融产品。
此外,《通知》中也明确提出,对于具备一定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高资产净值客户,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私人银行服务满足其投资需求,对原有的投资方向不作调整,也不受本通知所禁止投向的限制。
据介绍,截至2009年5月末,各中外资商业银行存续的理财产品超过4100支,理财业务市场规模达到7000亿元人民币,理财客户达到23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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