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产业规划拟按三年实施


文章发表时间:2009-03-04 15:34:06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日前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重点产业振兴规划既不是简单的应对危机的措施,也不是面面俱到的长远规划,在形式和具体内容上,都与以往的专项规划、中长期规划有所不同,在实施时间上按三年考虑(2009—2011年)。他进一步表示,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对很多行业都产生了影响,但并不是所有行业应对措施都要以振兴规划的形式来体现,已经制订好的十大规划,也要随着形势的变化来进行必要的调整。目前,十个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已全部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将于近期陆续正式印发。

  在介绍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有关情况时,刘铁男说,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的同时,加快结构调整,增强发展后劲、实现产业升级,这是制订和实施重点产业振兴规划的一条主线。在规划定位上,重点产业振兴规划是一个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既立足于当前保稳定发展,又抓住机遇促进结构调整,有目标、有重点、有抓手,务求实效的行动计划方案。 他表示,十大振兴规划正式颁布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落实规划提出的政策措施,密切跟踪产业运行情况,做好规划实施的有关协调工作。

  钢铁、汽车、船舶、石化、纺织、轻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以及物流业这十个行业,有的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有的是重要的战略性产业,有的是重要的民生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举足轻重。其中九个产业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接近80%,占GDP的比重达到1/3,规模以上企业上缴税金约占我国税收收入的40%,直接从业人员约占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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