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户条件中包括:
■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和职称,或从事技术、管理等重要岗位
■在上海就业连续满一定年份,累计缴纳上海城市社会保险满一定年份
■依法纳税,无不良诚信记录或违法记录,在上海有固定居住地等
上海市副市长胡延照17日在2009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说,不久后出台的上海有关户籍政策将从以往的“指标限定”转为“条件管理”,今后居住证转户口将逐步增加。
胡延照说,上海调整户籍政策的制度安排总体方向,是使居住证转户口逐步增加,而直接落户相对减少。此前,上海市政府于今年1月宣布,关于居住证转户籍的带有操作性的政策性文件将于今年2月底前出台。
据了解,上海居住证转户籍在去除“指标限定”后的落户条件,包括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和职称,或从事技术、管理等重要岗位;在上海就业连续满一定年份,累计缴纳上海城市社会保险满一定年份;依法纳税,无不良诚信记录或违法记录,在上海有固定居住地等。胡延照说,上海将参考国外一些城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可转户口”等做法确定相关标准,给予有居住证的来沪人员“依次轮候”转落户籍。
日前公布的《2008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08年底,上海常住人口总数为1888.46万人,其中户籍常住人口1371.04万人。上海市人口和计生部门统计显示,截至2007年底,上海流动人口约为660万人,约411.5万来沪人员办理了上海居住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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