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坚持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加入GPA立场


文章发表时间:2008-05-05 15:41:00

    “无论我们在改革中遇到什么困难和问题,中国建立开放的政府采购市场的最终目标不会改变。”财政部国库司司长詹静涛24日在北京重申中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立场。

  作为中欧财金对话框架下的一项重要对话机制,24日在北京举行的中欧政府采购研讨会吸引了来自中国和欧盟百余名官员和专家学者到会,28日会场又转至上海,继续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

  面对国际社会对中国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质疑,詹静涛在研讨会上表示,加入GPA是中国在入世时作出的承诺。中国政府已于2007年12月28日向WTO秘书处提交了加入GPA申请和初步出价清单,正式启动了加入GPA谈判,并在今年2月派代表团赴日内瓦与GPA成员开展了首轮谈判,表明了中国政府是一个重承诺、守信用、负责任的政府,同时也表明了中国加入GPA的诚意。

  WTO框架下的GPA是旨在确保其缔约方法律法规和采购程序透明,公平并且不歧视其他缔约方的货物、服务和供应商的一套规则。这是一个诸边贸易协定,即仅对其缔约方而非所有WTO成员国具有约束力。

  “中国递交的初步出价清单显示出中国进一步参与世界贸易体系的决心。”欧盟委员会内部市场和服务总司公共采购政策司司长伯特兰•卡桑在研讨会上说。

  回忆欧盟政府采购的经验,卡桑先生着重强调,外国和国内供应商以及欧盟的公共机构不断地从基于过程透明和公平交易的合法架构中获益,欧盟市场上30%的招投标是由外国公司通过他们的当地子公司在其他成员国进行的,而且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大的发展。他说:“一个开放并透明的政府采购体制可以节省10%到30%的采购开支。”

  在研讨会上,与会中外官员和专家谈及最多的是中国加入GPA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英国诺丁汉大学公共采购研究组副组长王平认为,中国加入GPA,意味着中国企业不论是国有还是私营企业,无论是货物还是服务供应商将拥有进入西方公共采购市场的“准入通道”,不仅有助于提高中国企业的海外竞争力,也有助于中国政府采购内部机制的完善。

  尽管机遇众多,但是中国加入GPA仍面临一系列挑战。詹静涛说:“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在中国是一项制度创新,中国政府采购制度与GPA规则接轨,尚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只能随着相关条件的成熟逐步进行。”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曹富国也表示,中国应加快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应对全球公共采购法律改革的现代化命题,如公共采购中的电子化问题以及对于具有商业灵活性的协议供货制度的规则问题等,因此中国公共采购改革所面临的挑战主要是本土化问题和现代化问题在较短的时间内集中爆发。

  詹静涛同时表示,财政部作为中国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下一步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加入GPA的要求,一方面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另一方面将继续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加入GPA谈判工作,并根据改革进展情况,不断完善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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