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内地上市


文章发表时间:2007-12-05 16:23:18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林哲莹1日在第六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表示,商务部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内地上市。

  林哲莹说,商务部在2000年时会同几部委制定了《外商投资创业投资管理办法》,目前该办法正在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修订。一是合伙法出台,这类企业可采用国际通用的合伙制模式。二是为了吸引更多的外资创投在国内更多投资中小成长性和科技创新企业,新办法的行政程序更透明便利,该基金可以享受不低于或接近自由港设立基金的税务环境和政策条件,并简化其相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办法,为创业板聚集更多项目做好政策准备。三是吸收证监会作为新《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办法》的政策制定部门之一,这样的设想是因为全流通流通的构架解决了创业投资退出渠道问题,创业板推出为创投投资企业退出提供更加便利空间,证监会应该责无旁贷地成为新政策的合作和推出部门。

  对于市场普遍关心的小红筹问题,林哲莹表示,从行政和目前国内市场活跃的角度考虑,商务部和证监会要求他们优先在主板市场上市,同时还要求外资配合即将推出的创业板。

  另外,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与深交所还在该论坛上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希望外资板块、并购板块、以开放经济为主体的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板块以及以知识经济为代表的服务外包板块等板块能够丰富、繁荣未来创业板市场。另据了解,第六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会议期间,除与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签订合作备忘录外,深交所还与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签订了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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