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开始,我国将力争用几年的时间,使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业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推动军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
根据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日前披露的最新消息,经国务院同意,国防科工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资委目前已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意见》。
根据计划,我国将分类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对关系国家战略安全等少数核心重点保军企业,必须保持国有独资。对从事关键武器装备总体设计、总装集成以及关键分系统、特殊配套件生产的重点保军企业在保持国家绝对控股的前提下,可实施股份制改造。
据悉,对股份制改造后符合条件的军品生产企业,国家将继续发放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同时将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军品科研生产公平的市场环境,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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