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申洪6月13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今年6月底,内地与香港将签署第四个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进一步扩大对香港的开放。目前,商务部和内地有关部门与香港有关方面正在最后落实相关文本。
姚申洪说,第四个CEPA补充协议的内容更多体现在服务贸易方面,包括金融、保险、证券等。之前已经签署的三个补充协议和即将签署的第四个补充协议,将会对推动内地和香港的经贸关系,推动香港的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2003年6月29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在香港签署。这一协议的签署为内地与香港共同繁荣与进步推开了一扇大门。
据了解,CEPA协议不仅规定香港产品进入内地可以享受零关税,而且规定内地在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分销服务、金融服务、旅游和与旅游有关的服务、运输服务、物流服务等服务部门向香港的服务提供者扩大开放范围。CEPA的总体目标是,逐步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实现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歧视性措施;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CEPA是内地与香港签订的首项自由贸易协议。自2003年6月签署CEPA文本及同年9月签署六个附件后,两地分别于2004年10月、2005年10月及2006年6月签署了三个补充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