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新《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新通则实施前夕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修订后的通则将“由国家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制订具体的财务制度”转变为指导与监督相结合。国家为企业的财务制度提供指引,企业根据通则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通则修订一方面还原了财务管理本质,交还会计与税收承担的功能。强化企业财务管理中对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组清算等财务行为的规范和财务信息管理的作用。另一方面清楚界定国家、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财务管理职权与责任,促进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据悉,财政部日前已专门发布了《金融企业财务规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信用社,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