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地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细化进一步强化土地管理和调控措施,重点加快盘活存量土地、完善“批项目、核土地”制度。主要措施包括:运用土地清查成果,加大对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力度,加快出台“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抓紧制定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事业等行业用地标准,逐步实现从按需供地向按标准供地转变;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主要指标分解落地工作,并逐步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大土地执法监督力度;探索建立土地有形市场,对六类经营性项目以外的其他经营性项目逐步实行公开出让和租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