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银行4月28日起执行新房贷利率


文章发表时间:2006-04-29 13:02:23

  中国人民银行自4月28日起上调了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记者从沪上各家商业银行了解到,从4月28日起,各商业银行已开始执行新的贷款利率,申请房贷的客户已执行调整后的新利率。不过,多家银行人士均表示,随着贷款利率的上调,银行正在研究具体的执行细则,预计“五一”后将会公布。

  四大银行对已放款客户将从明年1月起调息 

  4月28日,从沪上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相关部门获悉,他们将以“放款日”为调息依据,对已放款的客户,将本着合同约定的“逐年调整利率”原则,从明年1月1日起实行新利率,此前仍按原标准计息。而此前已向银行提出申请,甚至已经签约但至今仍未放款的客户,由于按照“放款日”的利率标准执行,因此也将对其实行新的房贷利率。

  招行、上行部分客户将从下月起调息 

  值得注意的是,相对于大多数银行原有房贷客户自明年1月起调整利率,沪上的招商银行、上海银行部分房贷客户下月起就将按照新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据了解,去年3月17日央行取消了房贷优惠利率后,本市的招商银行、上海银行将其发放贷款的计息方式由按年调整改成了按月调整,这也就意味着,招行、上行去年3月17日后发放的个人房贷将随着央行此次基准利率变化,从下月起按照新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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