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沐浴、足浴业商品质量进行监测


文章发表时间:2006-04-17 17:58:42

  近几年来,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本市沐浴、足浴服务行业发展十分迅速。沐浴、足浴服务行业提供的沐浴剂、洗发液质量如何,成为广大消费者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近期,市工商局对长宁、闸北、宝山、徐汇、闵行、奉贤等10个区的27家沐浴、足浴服务企业使用的41种沐浴剂、洗发液商品实施了质量监测。经检测,合格的30种,不合格11种,合格率为73.2%。不合格商品存在的问题集中在总活性物低于国家标准。 

  本次共监测沐浴剂21种、洗发液20种,各有15种合格,合格率分别为71.43%和75%。被监测商品全部合格的企业19家,合格率为70.3%。 

  从监测结果看,本市沐浴、足浴服务企业使用的产品卫生指标均符合标准,11种不合格商品的总活性物(有效物)项目均不合格。总活性物(有效物)是沐浴剂、洗发液的主要成份,其作用是产生泡沫、润湿皮肤,乳化清除污垢和油脂。而监测发现,一些商品的总活性物(有效物)远低于国家标准,如上海在水一方沐浴有限公司提供的标注为“碧妮诗”的牛奶滋润沐浴露,总活性物仅为4.8%,远远低于应≥12%的国家标准。 

  经分析,造成商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部分生产企业在生产中通过减少产品表面活性剂的量来降低成本,导致沐浴剂商品中总活性物(有效物)含量偏低;二是不少沐浴、足浴服务企业为承包经营,承包者为降低经营成本,采购一些低质低成本的商品供消费者使用。 

  对此,工商部门将依法对使用不合格商品的企业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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