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日起本市将禁止燃油助动车上路行驶


文章发表时间:2005-12-29 15:06:48

  12月28日,市公安局发布通告:从2006年1月1日起,本市将禁止燃油助动车上路行驶。 

  1月1日后驾驶燃油助动车上道路通行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燃油助动车驾驶人拒绝交纳罚款或者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涉嫌被盗抢燃油助动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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