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卫生局、市医保局9月29日联合发出通知,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本市自10月10日起调整左氧氟沙星、阿齐霉素等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22种药品的平均降幅将达到30%左右,个别药品的降幅将超过60%。
此次全国统一调整价格的22种药品,都是临床应用比较广泛的品种,共涉及在本市销售的500多个剂型规格。其中多数药品通过连续几年的集中招投标后,价格已经有了不同程度的下降。据测算,按照这些药品目前在本市的销售量,本次药品降价的总金额约为3.3亿元。通知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将对医院销售的这22种降价药品采取15%的实际加成率限制,并加强对合理用药的监管,以防止降价药品被不合理替代。
市物价局同时明确,为保证患者利益,凡是本市现行零售价格高于国家规定水平的药品,必须严格按照调价标准实行降价;已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药品价格一律不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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