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坚决拥护中央决策 未经批准的游行示威均为违法行为


文章发表时间:2005-04-28 16:33:24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4月27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有关4月16日涉日游行等问题时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行的游行示威均为违法行为,包括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传播鼓动游行示威的信息也是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和学生依法办事,不参加、不围观未经批准的游行示威活动;不信谣、不传谣,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不做影响社会稳定、有损国家和城市形象的事。希望广大群众和学生相信党和政府一定能够从国家、民族的长远和根本利益出发正确处理好中日关系,要以大局为重。冷静理智、合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情感。 

  近日,胡锦涛总书记就中日关系发展提出了5点主张。中日两国和则两利,斗则两害。中方发展中日友好合作关系的方针没有改变,希望中日两国坚持和平共处、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发展。 

  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人多次表示,上海坚决拥护中央的决策,完全有能力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法保护在沪投资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在沪外籍人士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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