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2月1日起正式“上路”


文章发表时间:2005-02-01 08:57:52

  新近调整的公积金政策今起正式“上路”:连续缴存6个月便享有公积金贷款资格,而且补充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万元提升到10万元,这使得基本公积金加补充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达到20万元。作为上海市公积金政策8年来的首次调整,一些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可从中受益。

  根据《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补充公积金的缴存范围相对较宽,部分效益好的企业,以及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都在给员工缴存补充公积金。这部分人也将从此次调整中获益。同时,补充公积金的最多可贷倍数也从缴存余额的15倍调整到20倍,使得贷满10万元的可实施性大大增加。

  调整之后,市民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将产生何种影响?目前,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年利率为4.23%,比同期商业贷款年利率优惠1.08个百分点,而且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

  据此测算,同样1万元10年期贷款,公积金贷款比商业性住房贷款少付630元,这样增加7万元的补充公积金贷款,10年可少付44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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