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
个人或公司
设立形式:
独资、合资、合作
投资条件:
(一)最低注册资本按新公司法规定。
(二)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三)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在中西部地区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40年。
经营范围:
1、商品批发;
2、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3、商品进出口;
4、其它相关配套业务。
设立地点:
中国大陆任意城市
审批程序: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当地工商局
2006年3月1日起,一般商业企业由当地外资审批部门审批
其他说明:
原先外资企业设立贸易公司必须在保税区内,目前已经无此限制,但究竟是以哪种形式设立外资贸易批发公司可以与我们专业人员作详细探讨。
咨询电话:008621-68868336 68868321
上海浦东新区崂山东路528号24楼B5座(紫金山大酒店)邮编:200122
E-mail: info@shanghaiinvest.com
上海东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上海市及其他省市上述企业的设立代办工作。
服务内容包括:
(1)签订咨询服务协议,提供投资方案咨询
(2)提供申请文件清单及文件样本,协助准备申请文件
(3)申报新公司名称
(4)公司章程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起草
(5)外资审批部门、北京国家商务部办理批文及批准证书
(6)办理营业执照
(7)刻章及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8)办理组织机构代码
(9)办理外汇登记、办理外币帐户管理卡
(10)开设资本金帐户及外汇结算帐户
(11)办理税务登记
(12)办理统计登记
(13)开设人民币基本帐户
(14)验资
(15)办理海关登记
(16)办理财政登记
(17)营业执照资金到位变更
办理时间(到营业执照):
我公司办理时间: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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