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人近日表示,欢迎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按照自愿和商业的原则,参与中国银行业的重组和改造。
这位负责人说,单个外资机构入股中国银行业机构的比例已由原来规定的15%提高到目前的20%;合计外资投资比例只要低于25%,被入股的国内银行的性质和业务范围均不发生改变。最近,银监会已决定将外资银行设立分行及代表处的审批程序,由原来的经当地银监局转报银监会的方式,改为直报银监会审批;将外资银行更换分行行长和代表处首席代表的任职资格审核权限下放给所在地的银监局。
这位负责人表示,银监会今后将继续严格依照世贸组织基本原则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时间表,逐步放开对外资银行在客户、业务和地域方面的限制,稳步推进银行业的对外开放,创造中外资银行之间平等、互惠的竞争格局,鼓励金融创新,增加市场需要的业务品种和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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