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可以有外资独资的货主码头。这是从2月24日下午召开的2004年上海港口工作会议上传出的信息。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表示,在上海港建设和运营中,可以有国资、合资和外资投资的各种货主码头,吸引民间资本进入这一领域,形成公平竞争的态势。
上海港管理部门将完善鼓励投资的政策措施和投资指南,建立各类资本在上海港建设与经营、国际船舶运输经营、各类海运辅助服务等市场准入的规范和制度,在财政税收、信息享受、仲裁与服务、金融与保险等方面,建立无歧视性国民待遇,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敞开”上海港大门,搭建公平竞争的“共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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