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发改价管〔2024〕28号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石电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电力交易中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结合前期我市大工业深谷电价实施和电网负荷曲线变化等情况,为进一步发挥分时电价的信号作用,引导有调节能力的大工业用户主动调整用电负荷,削减电力峰谷差,现就增加大工业深谷电价实施时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我市大工业用电深谷实施时间由原来的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扩大到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以及2月-6月、9月-11月的休息日,深谷时段为当日0:00-6:00及22:00-24:00,深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80%。上述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
二、请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石电能源有限公司根据本通知做好组织实施,将政策提前告知相关用户,加快开展电费结算系统的调整工作,并请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做好交易结算规则的衔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三、本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