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市监食经〔2024〕163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市局制定了《2024年上海市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上海市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做好2024年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提出的加快建设“五个中心”殷殷嘱托,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坚决筑牢食品经营安全底线,不断提升食品经营安全治理水平,努力以食品经营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人民高品质生活。
一、压紧压实食品经营领域“两个责任”
(一)着力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区要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依法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实现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以及中央厨房和农批市场等经营主体食品安全总监配备率达到100%。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二)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各区要积极总结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食品经营安全风险会商机制,整合日常检查、监督抽查、投诉举报、舆情监测、案件查办、食品安全事故等多方信息,有效识别风险,综合研判苗头性问题,预判发展趋势,针对风险隐患和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从严落实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措施,及时处置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加强培训指导。各区持续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训。要督促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强化人员培训,对于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中央厨房、大型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等重点主体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要增加抽查考核频次,实现全覆盖抽查考核,督促抽查考核不合格的企业立即整改。重点加强对各高等教育学校包保干部的培训指导,邀请包保干部每学期对高等教育学校开展不少于2次监督检查,对照餐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及时消除高等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着力做好重点领域监管
(一)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聚焦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健全长效制度机制。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以病媒生物防治、治理食堂环境卫生、规范复用餐饮具洗消、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等为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集中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积极探索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形成制度机制成果,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地落细,确保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
(二)强化食品销售监管。实施食品销售质量提升工程,研究完善生鲜电商的监管措施,持续开展“守信超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设工作。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合法合规体系检查工作的通知》年度计划安排,加大对监管人员体系检查培训指导力度,结合实际优化检查要点,检查不少于2家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及时研判、治理发现的风险隐患,调整完善工作制度,推动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强化冷藏冷冻食品安全监管,梳理问题与短板,采取有力举措,规范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行为。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行动。
(三)推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聚焦人民群众餐饮服务品质升级需求,以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为抓手,促进本市餐饮业食品安全高质量发展。创新和加强餐饮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强化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切实防范区域性、规模性食品安全风险。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环境卫生规范化、精细化管理,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减量以及自觉抵制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承诺,重点加强提供婚宴、网络外卖、团餐等服务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做好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不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实施食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建设,市食药安办开展示范街区(路段、楼宇)验收,力争提前实现2025年创建目标。
(四)加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加强部门协作,以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为载体,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有效衔接。加强重点食品品种的溯源管理,继续探索试点运用区块链技术,促进信息追溯与数字化监管进一步融合,提升溯信息源头采集和全程传递的精准性,强化全过程管理,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五)持续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各区结合辖区实际,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巩固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成果,推动规范化农村食品经营店数量持续增加,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三、提升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一)切实增强舆情处置有效性。指导各区提升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能力,判断风险动向和提出处置建议,把握舆情处置时度效,最大程度降低不良影响。不断完善分级响应、上下联动、直报快报的工作机制,坚持系统观念,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分析舆情背后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根源,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舆情风险。
(二)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置办法》,规范本市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置工作,做到迅速、有序、高效,最大程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
(三)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相关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落实《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力做好第七届进博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探索建立分层、分级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形成规范高效的工作体系。
(四)强化能力提升。建立分层级、分步骤、系统化、专业化培训机制,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处置人才队伍建设,适时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演练,切实提升食品经营工作条线应急处置效率和水平。
四、全面提升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能力
(一)健全监管制度。出台《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制定配套的《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做好解读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制度的可操作性,为企业发展提供保障。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行政审批系统升级改造,做好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推出“餐饮开店服务”,集成餐饮服务许可事项,提升“一网通办”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便利度和满意度,探索开展“云核查”“线上审核”等非现场审查,努力实现审批更简、服务更优的政务服务模式。持续推进连锁食品经营便利化审批,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标准化管理和高质量发展。制定《上海市食品销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机制。
(二)丰富监管手段。以数字化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推动监管数字化转型,推进食品经营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场景应用建设,逐步完善监管部门的“码上监管、码上共享、码上服务、码上共治”。促进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与数字化监管进一步融合,推进重点食品品种的“穿透式监管”。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沉浸式”培训演练,强化理论和实践的衔接。加强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的综合运用,通过提醒敦促、责令整改、责任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强化各项制度措施落实。
(三)推进社会共治。以网红餐厅、无堂食外卖餐厅以及投诉举报频发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为重点,持续开展“查餐厅”活动。探索发挥外卖骑手食品安全监督作用,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鼓励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等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的引导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借助专家力量适时发布科普宣传、风险提示。强化与媒体沟通协作,畅通发声渠道,加大正面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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