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本市一批新规定开始实施


文章发表时间:2003-09-30 10:48:38

  10月1日起,不少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和企业运作关系紧密的新法规、新规定即将实施。在欢度7天长假的同时,对这些经济生活中的新措施有个初步了解,一定会给节后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些许便利。

  住宅小区安全有标准周界报警、防盗报警、电子巡更、对讲系统,一个不能少!10月1日起生效的强制性地方标准———《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对本市住宅小区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给出了一份标准化“菜单”。新标准规定,住宅小区的围墙、栅栏、河道等封闭屏障处必须安装周界报警系统,住宅小区主要出入口、停车场(库)出入口必须安装电视监控系统,住宅楼栋口必须安装对讲系统,多层、高层住宅楼的一、二层住宅必须安装入侵探测器,住宅小区的周界、主要设施、主要通道必须设置巡更站点。

  保险公司获准境内外币拆借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决定,自10月1日起,允许保险公司开办境内外币同业拆借业务。根据规定,凡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具有“外汇同业拆借”业务经营资格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保险公司,经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签订“拆借中介服务协议”,可以参与这一业务;保险公司参与境内外汇拆借必须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目前不得与境外机构开展外汇拆借活动;保险公司办理的外汇同业拆借业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个月;拆入和拆出资金总额均不得超过公司外汇资本金的50%,单笔拆入资金不得超过公司外汇资本金的10%,单笔拆出不得超过15%。

  10月1日起,上海“大通关”工程将进一步推进。在浦东机场和航交所试行“5+2”工作制和晚上预约报检报关及相关口岸现场查验放行制度,为企业提供每周7天的报检报关服务 

文章附件:
相关链接: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 ©2001-2003 上海投资网
    投资咨询热线:+0086 (21) 68868336, 68868321
    info@shanghaiinv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