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建网站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文章发表时间:2023-12-04 08:22: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党委网信办、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公安厅(局)、应急管理厅(局)、邮政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引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建网站销售活动和相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邮政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建网站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示范文本推行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2023111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建网站销售合同(示范文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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