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商贸发便字[2023]95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商办贸函〔2023〕470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及流程
(一)本年度采用线上形式开展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相关工作。
(二)生产企业可登录汽车及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系统企业端(https://ecomp.licence.org.cn),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上海市商务委。企业可线上查询审核进度、公示结果及公告名单。
二、有关要求
(一)2024年度线上申报系统将于2023年9月18日开通。请各有关企业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商务部将对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发现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况对其进行通报、警告、暂停或取消从事汽车或摩托车出口资格。
(二)请各有关生产企业于2023年9月28日前完成线上提交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施峰 电话:23110749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