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欢迎设立平价药房


文章发表时间:2003-08-22 11:10:01
 
  开设平价药房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开办大型零售药房,一开始就要符合GSP的标准;300米以内没有其他药房;1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药房应开在内环线以外等等。开设大型零售药房并无“一个区一到两个”的指标限制,符合有关条件就可申报。
  据悉,申城现在有意向开这种大型平价药房的企业不少,但目前递交申请报告的还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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