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22年度 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的通知


文章发表时间:2023-06-07 08:24:00

沪经信人〔2023〕476号

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企业是人才专项奖励工作申报主体。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可以为2022年度在本企业工作的人才申报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属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软件、高端装备、航空航天、先进材料、新能源等8个重点产业领域,其主营业务符合相关重点领域生产制造、研发设计等关键环节要求。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在本市注册满2年,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取得过与其申报的产业领域及关键环节相关的知识产权。

3.企业在2020至2022年度,持续有研发资金投入,且研发投入的规模3年平均增长不低于5%。

4.企业在2020至2022年度,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奖项,或者承担过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或者取得重要数字化转型工作(项目)成效,或者取得与其申报的产业领域(关键环节)相关的知识产权(本条满足任意1项均可)。

(二)人才申报条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下列条件,申报拟奖励对象。

1.申报的奖励对象应当为2022全年在企业工作的人才,且在本市依法纳税。

2.在2022年度,申报的奖励对象在本企业的工资薪金收入达到30万元及以上,或者超过本企业平均工资薪金的1.5倍。

3.申报的奖励对象工作岗位包括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生产岗位核心骨干,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占比不超过总奖励人数的20%。

4.申报的奖励对象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享受过2022年度其他同类人才政策。

三、申报人数和奖励标准

(一)申报人数

1.软件、高端装备、航空航天、先进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领域,可申报的奖励人数最多不超过企业2022年12月在册员工数的3%。如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不足5人时可按照5人申报;超过20人时,最多可申报20人。

2.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可申报的奖励人数最多不超过企业2022年12月在册员工数的5%。如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不足5人时可按照5人申报;超过30人时,最多可申报30人。

(二)奖励金额。奖励金额根据奖励对象工资薪金水平,按照一定规则计发。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方式。企业可登录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heitc.sh.gov.cn/),在“利企服务”版块“人才专项奖励”专栏,通过“法人一证通”注册并申报奖励。

企业可在系统中查看2022年度人才专项奖励申报指引。

(二)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7月10日。7月10日16时系统将关闭填报功能,不再受理申报。

注册办公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企业,按照临港新片区相关政策执行。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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