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市监办发〔2023〕3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及《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23年5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第9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附件2:《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